1、環境條件
?。?)環境溫度:0℃?40℃。
?。?)相對濕度:不超過85%。
?。?)電源:(220±20)v,(50±1)Hz。
?。?)驗證應在污染,振動,噪聲和電磁輻射不影響工作的環境中進行。
2、便攜式汽車稱重儀檢驗設備

?。?)裝有重物的兩軸卡車(載荷應均勻分布并牢固固定,不得相對于貨艙移動)。
?。?)鋼卷尺,測量范圍5m,刻度值1mm。
?。?)一臺靜態軸(輪)重量計或一臺汽車衡,測量范圍16t,精度為±1%。
3、驗證項目和方法
?。?)用于驗證的兩軸車輛在靜態軸負載計或汽車衡上以滿載和半載兩種狀態進行三次測量,然后在這兩種狀態下進行計算。轎廂的總重量,前后軸載荷的平均值,用作靜態測量的真實值;鋼卷尺用于測量汽車的軸距,作為驗證的真實值。
?。?)用于驗證的兩軸車輛在滿載和半載兩種狀態下,根據列車速度和表1中的測量次數通過軸重計,然后測量總重,每當設備通過車橋重量和軸距值時,它就會在車輛的前部和后部。
?。?)便攜式汽車稱重儀的相對誤差服從獨立的正態分布,并且將每個測得的車輛重量,每個軸負載和車輛的各個靜態測量真實值之間的相對誤差用作**樣本,平均值為m,均方誤差為s。將這些樣本設置為(1-α)的置信度,并且置信區間為[-8,8],則此驗證過程中的8對應于3.1中的相應值。允許的誤差限制,例如:8=7%。